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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務工人員樊某某等31人受陜西省澤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委派,到鄠邑區(qū)西安北方惠安化學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施工。截止到2019年11月,陜西澤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曹某某(男,33歲,甘肅省靈臺縣人)以各種理由拖欠樊某某等31人工資共239515元。
! }8 M7 l6 |% S1 ?' a- k 2019年11月,鄠邑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立案,并兩次向陜西澤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該公司支付務工人員勞動報酬,該公司仍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12月12日,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將案件移送至公安鄠邑分局。經(jīng)分局領(lǐng)導批示,由惠民路派出所負責辦理、治安大隊督辦陜西澤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v' k( O, h7 q
2019年12月25日晚,惠民路派出所與治安大隊民警依法抓獲陜西澤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曹某某,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之規(guī)定,將曹某某送至鄠邑區(qū)看守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惠民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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