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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丁邦英其人其事 丁邦英在部隊當過團政委,轉業(yè)到惠安后先在組織部上班,后任警衛(wèi)隊指導員、公安處長等職。 丁邦英最大的特點是善于做思想工作,找人談心的頻率很高。 他擔任指導員期間,警衛(wèi)隊的整體氣氛是活躍的,尤其是隊領導班子,和諧、團結、融洽—— 自然能成為帶領全隊的強有力的核心,這當然與丁邦英這位“班長”以身作則的模范作用分不開。丁邦英的工作是出色的,大家對他自然也是尊敬的。其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心存良善,待人至誠,他能體察“民情”,他總是在同事、下屬需要關懷的時侯給人以溫暖和鼓勵。他在任時,大家倒沒覺得什么,他離任后,卻常常引起懷念。 丁邦英在警衛(wèi)隊時有一件事很是讓人佩服,也被廣為傳頌。有一年調工資,名額有限,也就是說僧多粥少,大家都在瞪著眼睛瞅著。這次調資,在全廠范圍內,爭吵者不在少數(shù),告狀者大有人在,有些單位甚至鬧得四分五裂,連日常工作都受到影響。而警衛(wèi)隊這一次調資,不但沒有一個人“上訪”,相反,卻十分平靜。是警衛(wèi)隊的名額多?不是。是覺悟高?非也。不是沒人托情,也不是沒人送禮,而是丁邦英一概拒絕。他將全隊在調資范圍內的人員分別按工齡、出勤、缺勤、事假、病假、遲到、早退、加班、立功、受獎等進行類比計分,依次排列并張榜公布,然后發(fā)出征求意見通知,接待三天。奇怪的是三天竟未接待一人。因為標準貼在公布欄上,明明白白,誰都可以在榜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如此公平合理地定出的調資名單(次序),大家自然心服口服。這件事如是做,論復雜程度并不難,難的是“班長”要處以公心,要帶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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